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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44-1985废止后,压力管道分级时介质的毒性,该如何确定?国内用于压力管道分级时,判断介质毒性的依据是什么? 按TSG D0001-2009附录2,明确介质毒性按GB5044-1985执行嘛!可是,1985版的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已经过期,被新版标准GBZ230-20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取代。GBZ230-2010前言明确说“本标准是在GB5044-1985基础上首次修订而成”。 那我们就按GBZ230-20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执行吧?有什么问题? 但该标准附录A.11“本标准由受过职业卫生专业训练的专业人员”使用。显然,无论是压力管道设计、制造、施工、监管人员,都非满足要求的专业人员,关键是,你仔细看过GBZ230-2010就会发现,其并非像GB5044-1985一样,给出每种介质毒性的表格,而是给出公式,一般人,无具体数据难以根据公式算出特定介质毒性。 左右都不行,怎么行? 小编建议你去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在互动交流-公众留言模块里,搜“毒性”,看国家质检总局对此的官方回复,前两条问题的官方回复是:“参考GBZ230-2010”执行。 按理说,国家质检总局应发文明确此事,然而并没有。由于国家质检总局并没有发文,而执行GBZ230-2010存在技术上的难度,在这里,小编建议可参考HG20660-2017执行,也许更为合适。只是建议。未来TSGD001-2009升版时,会有准确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