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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A/CNAS实验室老标准是否需要受控CMA/CNAS实验室新旧标准转换一直困扰着中国的技术人员。尤其是CMA/CNAS实验室、检查机构的技术人员。 问题源于中国的标准制度,新的标准一发布老的标准就作废,被新标准替代。这样就会出现“断代情况”的情况。比如:生产某一产品是按照老标准生产的,发生产品质量纠纷时,新标准已经替代老标准了,那么用什么标准进行质量仲裁呢?理所当然的应该按照老标准。但是老标准已经作废怎么办?按照老标准质量仲裁合理不合法,如果按照新标准仲裁合法不合理,就会出现这样自相矛盾的情况。但所有标准方法前有一段话:下列参考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不可缺少。对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只采用所引用的版本;对没有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采用最新的版本(包括任何的修订)。包括CNAS-CL01:2006 引用标准中也是这么写的,这就解决了令人困惑的问题。那么我们在质量仲裁时就应该使用当时生产该产品的标准进行质量仲裁。 CNAS-CL01:2006中的5.4.2 方法的选择中有句话:“当认为客户建议的方法不适合或已过期时,实验室应通知客户。”但客户坚持要用这个方法,如质量仲裁或新产品开发数据比较等。还是可以用老标准,只要提醒客户,客户坚持就按老标准检测,但在合同上说明并在结果报告上注明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求测即可。也就是说,既然需要使用老标准,那么老标准就必须受控,否则,就会出现出具不符合情况。 ----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只从事CMA资质认定、CNAS实验室认可的实验室认证咨询服务机构。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承接的项目绝对都是最低的价格、最优的服务、最快的效率。我们的咨询师都是具有多年相关实验室行业经验的人员,对实验室的流程及国家的标准规范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确保为实验室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不成功,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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